大庆石化高产乙烯连续七年超百万吨******
本报讯(谢文艳 杨志明 记者刘楠赵吉会)日前,大庆石化日生产乙烯3700吨,乙烯大负荷生产优化措施稳步实施。2022年,大庆石化生产乙烯128万吨,乙烯产量连续七年超过百万吨。
大庆石化高质量编制龙江区域炼油优化方案,加快实施乙烯装置脱瓶颈及下游配套等一系列结构优化项目。各专业、车间纵横联动,结合E1至E3生产运行特点,简化工作程序,优化执行流程,梳理完善现有机制,制定新的规章制度,着力建立起全方面、多维度、科学化的管理体系,助推基础管理再上新高度,全力保证三套乙烯装置及配套下游装置的稳定运行。
坚持实行无责奖励制度,进一步激发每名员工排查隐患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为装置安稳长满优运行奠定基础。化工一厂裂解、乙烯车间实行“一炉一档”,紧盯升降温、切换、投退料等重要环节中的设备状态,定期开展炉管温度监测、停炉期炉体检查等维护和检维修工作,设备管理标准不断提高。先后对三套乙烯装置裂解气压缩机段间冷却器、压缩机复水器、稀释蒸汽发生器等重点设备进行清理,有效提升设备运行效力,为连续稳定生产乙烯产品提供中坚保障。
抓在日常,优化生产操作。大庆石化加大员工技能培训力度,严格落实生产操作变动管理规定,根据生产状况,完善员工考核制度,确保岗位操作“只有规定动作,没有自选动作”。在进一步推进班组经济核算的同时,开展装置优化运行专项劳动竞赛,以解决裂解炉热效率提高、装置整体能耗降低等问题为目标,树立标杆炉、打造“红旗炉”,激发岗位员工提高自身操作水平的干劲活力,从而有效提升装置运行水平。
打破定式,优化生产流程。化工一厂乙烯车间根据装置的原料、技术等生产条件,精准研判,在保证安全生产的前提下,创新性调整了循环乙丙烷系统流程,利用现有气相炉对乙烷进行单独裂解,实现原料优化,乙烯收率达到48.3%,较优化前提高了3.16%。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国家安全部纪检监察组原组长刘彦平一审被判死缓******
中新社北京1月10日电 (记者 张素)记者从中国最高人民法院获悉,1月10日,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国家安全部原党委委员、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国家安全部纪检监察组原组长刘彦平受贿一案,对被告人刘彦平以受贿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对刘彦平受贿犯罪所得及孳息依法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公开资料显示,刘彦平生于1955年8月,河北丰南人,1974年4月参加工作,1979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22年9月,官方通报刘彦平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他被指涉及政治、组织、廉洁等多个方面问题,并涉及“参加孙力军政治团伙”等。
如今经审理查明,2001年至2022年,被告人刘彦平利用担任公安部警卫局副局长、政委、局长,公安部党委委员、部长助理、副部长,国家安全部党委委员、纪委书记、中央纪委驻国家安全部纪检组组长、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国家安全部纪检监察组组长,十九届中央第五轮巡视第十四组组长等职务上的便利或者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企业经营、案件处理、工作安排、车牌办理等事项上提供帮助,直接或通过他人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2.34亿余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刘彦平的行为已构成受贿罪。刘彦平受贿数额特别巨大,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社会影响特别恶劣,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特别重大损失,论罪应当判处死刑。鉴于其主动交代办案机关尚不掌握的部分受贿事实,如实供述全部犯罪事实,认罪悔罪,积极退赃,大部分赃款赃物及孳息已追缴到案,具有法定、酌定从轻处罚情节,对其判处死刑,可不立即执行。
法院称,根据刘彦平犯罪的事实、情节和对国家、社会造成的严重危害,决定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
据知,2022年11月17日,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刘彦平受贿一案。根据官方当日通报的庭审过程,刘彦平当庭表示认罪、悔罪。(完)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